關于落實濟南市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租賃住房補貼保障標準及辦理程序的規定(試行)試點的通知
瀏覽次數:0 日期:2019-11-13
關于落實濟南市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租賃住房補貼保障標準及辦理程序的規定(試行)試點的通知
一、申請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家庭可申請租賃住房補貼: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濟南市居住證》(濟南市居住證請咨詢居住地派出所辦理),且在我市相關區依法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就業。未婚非濟南戶口,已婚家庭成員(配偶及子女)均須非濟南戶口;
(二)與邦得簽訂有效勞動合同(截至申請之日仍有未執行合同期1年以上),至申請之日,在本市連續繳存養老、失業保險12個月(含)以上(補繳的不計算連續),且處于在繳狀態(自申請之日倒推,前12個月內均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不曾中斷。
例:假設2019年11月1日申請,則需要審查2018年11月、12月、2019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這十二個月內,是否每個月都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中斷后補繳的不符合條件);
(三)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認定標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118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是指該家庭自申請之日起前連續 12 個月的實際收入。以下項目應當計入家庭收入核算: 1、各類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薪金、獎金、分紅、津貼、補貼、加班工資、以現金發放的勞保福利、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及其他勞務所得; 2、從事各類生產經營、服務活動和農副業生產所得(包括可以折合現金的實物收入); 3、離退休金、退職退養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商業保險金等; 4、遺屬生活補助費、上世紀 60 年代精減退職職工生活補助費、定期給付的各種生活補助(補償)費; 5、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 6、土地征用補償、水庫移民后扶補助、一次性安置費、各種經濟賠償(補償)金; 7、集體經濟組織分配所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所得及其他農村產權流轉所得、規劃拆遷補償所得; 8、財產租賃、轉讓或者變賣所得; 9、無形資產、特許權出讓收入; 10、存款、有價證券、股票、保險等收益和其他投資收益; 11、接受贈予、繼承所得及博彩等偶然所得; 12、區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其他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
(四)申請家庭在我市相關區無自有住房且租賃濟南住房居住。
(五)邦得在職在崗;
(六)與邦得簽訂勞動合同(截至申請之日仍有未執行合同期1年以上);
(七)濟南租賃合同及租賃備案期限的建議起止時間為:自材料齊全之日開始---未來13個月或更長;
(八)濟南租賃房屋期限的建議起止時間為:自材料齊全之日開始---未來13個月;
(九)上級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正在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以及我市企業新引進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補貼等政策的,不得申請租賃住房補貼。
除上述條件外,單身人員需年滿30周歲及以上、年齡上限需要符合住建部門要求等。
申請家庭住房認定標準按照我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住房補貼保障標準相關規定執行。
以下房屋認定為有住房:擁有合法產權的房屋;承租的公有房屋;已辦理網簽備案的房屋;已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未回遷的房屋;已參加房改審批但未登記確權的住房;已轉移或享受貨幣拆遷政策未滿3年的房屋;其他實際取得的房屋(包括繼承、贈予但仍未辦理過戶的住房等)。
如已在濟南市購買新建商品房期房,兩年后交房,現租賃房屋居住,能否享受本補貼政策?
不可以,已經網簽備案的房屋認定為申請人住房,因此不符合申請條件。
租賃住房補貼政策為保障性、過渡性的兜底政策,為了幫助住房困難群眾而設立,需要綜合考慮群眾需求、財政承受能力、社會公平等因素,因此,對于有能力通過市場渠道購買住房的家庭不再列入保障范圍。
二、保障標準及補貼額度
(一)補貼保障面積。家庭成員1人的,保障面積為建筑面積30平方米;家庭成員2人的,保障面積為建筑面積45平方米;家庭成員3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積為建筑面積60平方米。
(二)補貼發放標準。按照經濟困難程度不同,對申請家庭實行梯度補貼。符合城市戶籍低收入認定標準的,租賃住房補貼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23元;符合城市戶籍中等偏下收入認定標準的,補貼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17元。
(三)補貼額度計算。家庭租賃住房月補貼金額=租賃住房補貼發放標準×申請家庭應保障面積。
申請人與房屋出租人議定的房屋租金,超出核定發放補貼金額的,超出部分由申請人自行承擔;低于核定發放補貼金額的,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三、申報時間
試點:11月20號前符合條件人員統一報送資料至邦得,邦得審核統一轉報。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周末除外)上午8:30-10:30,下午13:00-15:30。該時間為試點時間,后期根據區住建局反饋受理時間情況發布其他月份的申報通知。
四、申請方式及辦理流程
(一)申請。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邦得在職在崗派遣人員向邦得提出申請,加入員工QQ群(465262843)進行預審核,預審核通過人員填寫“外來務工人員租賃住房補貼申請表”,夫妻雙方均符合條件的,可自行選擇其中一方所在單位提出申請(模板根據試點員工進行制作)。申請時,需并提供以下材料(以下簡稱“申請家庭材料”):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配偶及子女)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有效濟南市居住證正反面、戶口簿(首頁、本人頁、索引頁、家庭成員本人頁)、婚姻狀況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①申請時需要提交申請截至之日的婚姻狀況相關材料,如:(1)已婚的提交結婚證;(2)離異的提交離婚證(含離婚協議)或民事判決書(含生效證明)、民事調解書;(3)單身(喪偶)的提供戶籍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單身(未婚)提供戶口簿并簽訂相關承諾。
②子女:濟南學校出具的在籍上學證明(學校蓋專用章、注明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碼、在籍的濟南學校名稱、入學時間、學校在濟南的地址如果學校不在濟南也請注明實際地址、落款、時間等)
③配偶:單位營業執照原件掃描件以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單位有效勞動合同、單位社保繳納個人保險社保權益單(至少打1年)、濟南單位出具工作證明(單位蓋專用章、注明配偶姓名、身份證號碼、入職的時間以及是否至今在職、單位在濟南的地址如果單位不在濟南也請注明實際地址、落款、時間等)。
無業: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出具蓋章無業證明(蓋專用章、注明配偶姓名、身份證號碼、無業的起止時間、無任何收入來源,落款、時間等);
2.濟南房屋租賃合同;
3.濟南房屋租賃備案(包括住房租賃綜合服務平臺的備案材料)或房屋租賃發票。
①租賃發票根據稅務部門相關規定,向各區稅務窗口申請辦理。
根據《關于對申請租賃住房補貼保障家庭執行租賃住房備案簡易程序的通知》規定,租賃備案按照以下程序辦理:租賃住房補貼申請家庭持申請人身份證、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租賃住房需辦理產權登記或網簽備案),到出租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門辦理租賃住房備案,現場填寫承諾書(承諾已征得出租房屋產權人同意等)。
按照該程序辦理的租賃備案僅作申請租賃住房補貼要件使用。
②辦理租賃備案請至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住建局的租賃科辦理,租賃合同及租賃備案期限的建議起止時間為:自材料齊全之日開始---未來13個月或更長。
③無法辦理租賃備案的可以開具租賃發票,發票開具注意事項
辦理租賃住房補貼所提供的租賃發票需涵蓋以下內容:
1.承租人姓名 2. 租賃房屋地址 3. 租賃房屋期限 4. 租賃房屋金額
租賃房屋期限的建議起止時間為:自材料齊全之日開始---未來13個月
④根據上級部門提示:
租賃備案免費,租賃發票交稅,請大家權衡下如果是上級部門審核通過的性價比。
申請享受2人戶或者3人戶保障面積標準的租賃住房補貼的,應同時提供配偶在濟工作、未婚子女在濟入學或就業相關材料。
如果僅申請保障1人,還需要提交其他家庭成員材料嗎?
需要。因住房認定以家庭為單位,因此需要采集家庭成員的相關信息,并核查家庭成員在濟是否有住房等相關信息。
4、以及上級部門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初審。邦得收到申請電子版以及紙質材料申請后,核查申請人信息,符合條件的,錄入審核信息表并出具初審意見,邦得匯總本次申報人員資料于2019年11月20日報送至區住建局。
(三)確認。申請單位持以下材料,統一向注冊地所在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報:
1.申請家庭材料;
2.濟南市租賃住房補貼單位申報表;
3.包含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照的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
相關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確認工作,在公安、民政、人社、稅務、不動產登記等部門配合下,對申請租賃住房補貼家庭的戶籍、人口、婚姻、社保、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信息比對核查。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無異議或經確認異議不成立的,相關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與申請單位、申請人簽訂租賃住房補貼協議。租賃住房補貼協議簽訂時限原則上根據申請人承租住房的時限確定,最長1年,最短3個月。
(四)發放。申請單位應于每季度末月10日前將前三個月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報相關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相關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于每季度末將前三個月補貼發放至申請人賬戶。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年度租賃住房補貼核發工作。申請單位應每季度對職工婚姻狀況、家庭人口、住房等情況進行確認,報相關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復核,符合住房困難標準的,繼續發放;不符合住房困難標準的,取消資格,終止發放。
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期滿前2個月及就業單位發生變更的,申請人應提出租賃住房補貼復審申請。
咨詢區住建局目前暫定審核通過人員發放到濟南市農商銀行卡中(儲蓄卡,非信用卡)請提前辦理,預計上級部門會需要大家的身份證正反面與濟南市農商銀行卡放到一張紙上復印件,并且證明姓名、濟南市農商銀行卡號等報到單位,單位統一報送到區住建局。
(五)抽查。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每年度按照在保家庭20%的比例,對用人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租賃住房補貼資格確認情況實施抽查。復核或抽查中,發現申請家庭以隱瞞本人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騙取租賃住房補貼的,應責成相關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取消其住房保障資格,終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依法依規追回已發放補貼,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住房保障,并將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的申請家庭及用人單位相關信息推送到“信用濟南”等誠信體系平臺,實施聯合懲戒。
四、友情提示
1、符合申報條件人員請保持邦得在職在崗,防止影響到上級部門
審核結果。
2、考上公務員、事業編、無業、去外地等不符合申報以及申領條件。
3、如果邦得離職,請及時與邦得聯系,邦得需要反饋區住建局,同時請員工及時聯系新單位是否能夠申報。
4、引才咨詢電話: 0531-87081703 檔案室電話:0531-87081633
5、邦得在職派遣員工租賃住房補貼QQ交流群:465262843,申
領結束后本群解散
歡迎各用工單位職稱負責領導人事加人事交流群:530650384
6、地址:濟南人才市場經十路22399號濟南市人才服務中心內一層西頭左手邊9號窗口(乘坐117,81,56路等公交車五里牌坊站下車即是)。
7、請大家與單位以及上級審核部門等保持良好關系,互相理解,防止影響到個人以及其他員工審核。
8、本次申報邦得在職在崗派遣員工符合條件用工單位審核同意(用工單位能夠出具蓋章介紹信等材料)員工能夠按時提供完備資料邦得轉報。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密切配合,做好派遣員工租賃住房補貼申報宣傳工作及咨詢工作,確保租賃住房補貼申報工作順利完成。
濟南邦得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