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申請門診規定病種待遇辦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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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項目 | 職工申請門診規定病種待遇 |
辦事依據 | 《濟南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濟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52號〕) 《關于印發〈濟南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濟人社發〔2014〕58號) 《關于規范外地戶籍人員申報門規醫療證有關事項的通知》(濟醫險字〔2009〕4號) |
條件和范圍 | 1、與濟南邦得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已繳納社會保險的在職員工 2、員工所患病種符合《濟南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附件一規定范圍,申請享受門診規定病種待遇。 |
申請材料 | 1.申請“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結核病”(以下簡稱3類傳染性病種)的參保人,可不經申報單位自行向市傳染病醫院遞交以下材料: ——門診規定病種醫療證(增加病種者); ——本人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 ——與申報病種相關的病歷、檢查檢驗材料。 2.申請3類傳染性疾病以外病種的員工,應向我公司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首次申請者); ——門診規定病種醫療證(增加病種者); ——本人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 ——《濟南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申請確認表》一式2份。 3.員工為外地戶籍人員的,如申報門規重大疾病(“惡性腫瘤的治療”、“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期)的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異治療”)(以下簡稱3類門規大病),除上述材料外還需由我公司、用工單位、員工本人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非掛靠并正常享受待遇證明、勞動合同、工資表、考勤記錄、首次確診的住院病歷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
辦事程序 | 1.申報。符合門規申報條件的員工向我公司提交材料并并由我公司經辦人員對材料進行初審,符合申報門規病種的由我公司經辦人員進行網上信息申報;需要現場申報的,由我公司經辦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前往濟南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現場申報。 2.受理。申報資料經濟南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審核通過后,出具體檢通知書。 3.通知。我公司經辦人員第一時間電話通知員工領取體檢通知書。 4.查詢結果。醫保門規病種管理服務處定期將鑒定人員名單在濟南社保網予以公布(申請3類傳染性疾病的除外),我公司經辦人員和申請員工可隨時登陸該網站查詢。 6.發放門規證。我公司經辦人到門規鑒定醫療機構領取病歷資料(Ⅱ、Ⅲ類病種),由后者開具《門規病種鑒定病歷材料返還證明》;Ⅰ類病種的病歷資料由我公司經辦人到醫保門規病種管理服務處領證窗口領取。我公司經辦人攜帶《門規病種鑒定病歷材料返還證明》(Ⅰ類門規病種除外)、申請人1寸彩照1張(增加病種者攜帶其原門規證),到醫保門規病種管理服務處領證窗口領取《門規醫療證》(增加病種者加蓋病種章)。 申請3類傳染性病種的,由市傳染病醫院負責為申請人辦理領取《門規醫療證》(增加病種者加蓋病種章)及返還病歷材料等事宜。 |
辦理時限 | Ⅰ類病種申請辦理時限為自查體之日起20日內辦結;其余門規病種申請辦理時限為自查體之日起45日內辦結。 |
辦理時間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45,下午1:00至5:0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休息。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此項業務不收費。 |
監督投訴 | 87081679 |
咨詢電話 | 87081703/87081615 |